体检工作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[2010] 382号)文件规定统一集中组织实施,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以及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,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。
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8月15日
原文标题:通知通告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xingning.gov.cn/zfjg/xnsrlzyhshbzj/xwdt/tztg/content/post_2374993.html